冒充客服诱导转账3.5万元未及时止付被诉
【标题】冒充客服诱导转账3.5万元未及时止付被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纠纷案,张某某通过直播带货平台购买商品后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直播平台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护肤品,收货后发现商品为劣质产品。次日接到自称平台客服的陌生号码来电,称因张某某使用第三方网贷提现导致征信异常,需转账5000元至指定账户方可修复。张某某信以为真,在线下银行柜台操作转账时未核实对方身份,后发现账户系虚假平台,立即前往公安机关报案,但因错过24小时紧急止付窗口,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直播平台运营方应对虚假客服行为负责;公司辩称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且张某某未按流程及时止付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通讯记录与转账凭证,张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及短信截图,证明其通过虚假客服要求转账的事实。公司虽提供平台资质证明,但无法说明具体客服身份。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平台存在违规操作痕迹,结合公安机关立案证明,确认诈骗行为与平台管理漏洞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2.45万元,张某某因未及时核实身份承担剩余3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遭遇要求转账时应优先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平台方应完善客服身份认证机制,消费者应注意保留支付记录并及时报案,避免错过止付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