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冒充银行人员精准诈骗案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银行人员精准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引发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客服的女子,对方以办理信用卡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其在电商平台购买指定商品。在电信电话场景中,诈骗分子通过精准信息获取,要求通过支付宝转账完成'缴费后办理'流程。张某某先后三次向对方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系杀猪盘诈骗,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公司未对平台用户身份进行审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电商平台订单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资金流向记录。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主张平台服务协议已明确用户责任。仲裁委结合APP内用户注册信息与资金流向追踪数据,认定公司存在审核疏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的30%,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3条、《民法典》第116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实名认证与信息核验义务,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对于要求脱离正规平台交易的所谓'内部渠道',应提高警惕并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追偿,注意证据链完整性及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