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投资骗局冒充公职人员骗走3.5万元获赔
【标题】婚恋投资骗局冒充公职人员骗走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从事网络投资平台运营的企业。本案为婚恋交友中遭遇投资理财诈骗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负责人的李某。李某以'政策扶持项目'为由,推荐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投资平台充值,承诺月收益达8%。初期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1.2万元获得返利,后逐步增加至约3.5万元。5月18日,李某称需脱离平台直接操作,诱导张某某将资金转入私人账户,此后失联。张某某发现平台无真实项目后报警,但李某已将款项转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交易合法,认为张某某自愿投资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平台转账凭证及网站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模板,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确认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追缴剩余资金由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往中警惕'高收益'陷阱,投资前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遭遇资金被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