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婚恋对象诱导虚拟币退款遭冻结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诱导虚拟币退款遭冻结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因网络购物纠纷引发争议。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通过虚构事实实施诈骗,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用后遭遇账户冻结。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教育专家的李某。对方以提供独家升学指导为由,诱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教育培训课程。交易过程中,客服人员通过微信要求张某某将款项转入虚拟币账户,并谎称需通过特殊渠道办理退款理赔。后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平台账户被冻结无法提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专家身份,通过婚恋关系诱导其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属于诈骗行为。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用户主动选择虚拟币支付方式,且已提供课程服务,否认存在欺诈。双方对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及平台责任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证明对方以婚恋关系为掩护实施虚假宣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虚构事实主张,但强调虚拟币支付属于用户自主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培训效果、误导用户转移资金的行为,裁决公司退还虚拟币账户内款项及利息,对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关系中的商业陷阱,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遇资金转移要求应保持警惕,及时通过正规渠道维权。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