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冒充领导诈骗养老资金被追责
【标题】企业主冒充领导诈骗养老资金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纠纷案,案由涉及医疗养老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一家直播带货平台购买养老保健品,客服冒充公司高管声称有内部优惠。对方要求通过第三方对公账户转账,并诱导下载伪造的医疗APP。张某某在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异常,平台未及时封停涉案账号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和虚假宣传,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主交易,否认欺诈行为,认为转账操作由个人自愿完成,与企业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账号管理记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账户合法性,且未履行平台监管责任。仲裁员结合APP封停时间线及账户异常数据,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张某某2.4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1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直播带货中身份冒充陷阱,核实对公账户资质及平台监管责任。建议保留支付记录、沟通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及时向平台举报并保留封停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