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通过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

学生通过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

【标题】学生通过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微信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李某,对方以婚恋关系为由诱导其投资理财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微信上与自称'金融分析师'的李某建立婚恋关系。李某以'内部渠道'为由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平台,承诺月收益达20%。张某某按指示使用信用卡支付3.5万元入金后,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期间李某要求其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并多次索要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婚恋关系及公司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关系,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信用卡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能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认定存在诱导投资及信息泄露的违法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诈骗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关系中需警惕投资诱导陷阱,转账前应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建议保留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完整证据链,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