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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中奖后被要求现金交付遭诈骗

【标题】待业人员中奖后被要求现金交付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家政服务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某街道接到自称政府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称其参与某中奖活动需缴纳保证金。对方通过线下接触引导张某某前往指定地点现金交付,并出示伪造的公司授权书。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存入第三方账户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配合警方调查,否认与诈骗行为存在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现场短信截图,证人证言显示其曾至公司办公场所咨询业务。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记录,未能证明资金流向与自身无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对第三方账户的使用存在管理疏漏,应承担30%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警惕以中奖为名的线下诈骗陷阱,核实收款账户合法性,保留通讯记录等证据。用人单位应规范账户管理,避免因第三方使用企业账户导致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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