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职人员诱导充值被骗3.5万元
【标题】冒充公职人员诱导充值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产生纠纷,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身份冒充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某。李某某以能提供内部贷款审批渠道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开设对公账户进行资金拆分操作。通过伪造政府文件和多次线下见面,李某某谎称有特殊政策可保障投资收益,要求张某某分三次共计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资质,且资金流向异常,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冒充公职人员、虚构贷款审批业务的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个人私下操作与公司无关,且已按流程完成资金拆分手续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资金流向截图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单据但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发现资金经多级账户拆分后流向关联企业,认定存在明显的虚构业务场景和身份冒充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并赔偿利息损失,认定公司存在协助诈骗的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资金流向追踪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投资者应警惕婚恋平台伪装的所谓'政策机遇',对公账户转账需核实资金实际流向。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渠道进行投资,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维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