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冒充银行人员骗走3.5万元投资款
【标题】QQ冒充银行人员骗走3.5万元投资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仲裁案,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入职,公司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缴纳3.5万元培训费。期间,公司人员使用QQ冒充银行客服,诱导张某某提供信用卡验证码,导致信用卡被盗刷。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但公司已将资金转入第三方账户,且伪造培训合同企图推诿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培训协议,且已将款项转给合作机构,否认诈骗行为。双方对资金流向及业务真实性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信用卡交易明细,公司仅提供转账凭证未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审计资金流向,发现公司账户存在异常转账行为,结合电子证据认定公司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培训费用,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条款,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征信修复等名义收取费用。涉及资金交易务必留存完整证据链,发现异常及时报警。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培训业务骗取劳动者财物,否则将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