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被骗3.5万元维权成功
【标题】微信转账被骗3.5万元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海外代购的'李女士'为好友,对方以低价代购为诱饵诱导其投资理财。在未核实身份的情况下,张某某分三次通过微信扫码向'李女士'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账号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冒充,公司以虚假代购为名实施诈骗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罪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为民事合同纠纷。争议焦点在于微信转账是否构成刑事诈骗及是否存在民事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确认公司员工使用虚假身份冒充代购及婚恋对象。通过案件串并发现该行为已涉及多起类似诈骗案件,最终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严格核实对方身份,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发现诈骗应立即报警并申请案件串并,及时固定证据可有效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