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招聘平台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招聘平台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求职者)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平台)因招聘诈骗产生纠纷,案件性质为刑事诈骗但涉及民事赔偿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联系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人员,对方以高薪招聘为诱饵要求其下载指定APP完成入职培训。张某某按指示充值约3.5万元至该APP账户,后发现平台账户异常无法登录,且提现申请被拒。经核查,该APP实际为境外服务器,资金流向涉及多笔跨境转账,且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充值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信息,未参与后续交易,且未签订任何协议,不承担民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证据,张某某提供QQ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银行转账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招聘信息截图。经司法鉴定,APP截图显示平台未备案且存在大量异常交易记录,资金跨境流转路径无法追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平台监管义务,裁决其承担30%责任,向张某某返还约1.0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及招聘渠道真实性,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平台需履行审核义务,避免沦为诈骗工具。跨境资金往来需特别注意证据保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