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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诱骗扫码转账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诱骗扫码转账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并承诺可帮助办理贷款业务。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后,按指示扫描二维码支付,后发现资金被快速转至第三方账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平台客服称李某某为公司合作专员,但无法提供有效资质证明。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贷款专员的李某某诈骗3.5万元,要求返还;公司辩称李某某为独立第三方,与其无关联,且交易已超仲裁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方调解,公司未能出示李某某授权证明及交易凭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支付截图及报案回执,公司仅以'平台用户自主行为'为由抗辩。仲裁员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求公司提供风控措施证据,其提供的材料显示未对异常转账进行拦截。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处理原则,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金融机构配合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冒充金融人员的诈骗话术。遭遇'征信修复''安全账户'等话术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避免向非正规账户转账。本案警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虚构贷款业务,构成刑事犯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