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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假女友骗转3.5万元遭提现阻拦

【标题】大学生被假女友骗转3.5万元遭提现阻拦

【基本信息】当事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借贷平台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李某某的婚恋对象。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网络借贷平台注册账户,后以'安全账户'为由要求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提现受阻,遂报警并要求公司担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被骗,要求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无法预知用户遭遇诈骗,且转账系张某某主动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平台注册记录、通话录音及银行流水证明转账过程。公司虽质疑证据关联性,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3.5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1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审核义务,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个人需提高警惕,避免向陌生账户转账,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操作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