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冒充贷款专员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冒充贷款专员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教育培训项目陷入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公司群收到自称贷款专员的短信,称可办理高额度贷款需缴纳保证金。在缴纳约3.5万元培训费后,对方以证书代办为由要求转账,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多次转账,后发现资金被快速转移且无实际服务,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系诈骗行为;公司称系自愿交易且未提供服务,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支付记录及短信截图,公司未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流水及平台交易脱离情况,认定存在资金异常流动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短信诱导缴费,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