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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通过婚恋平台遭遇虚假诈骗,引发民事赔偿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注册时,被冒充高管的骗子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骗取信任。对方通过伪造的公司文件和频繁通话记录,诱导其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张某某察觉异常后,发现该平台存在伪造资质情况,遂向公司主张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且未履行审核义务,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则认为平台属第三方独立运营,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不构成侵权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平台合作协议、用户注册信息及资金流向证据。张某某提供通话录音、转账凭证及平台虚假宣传截图,公司仅出示合作协议但未说明审核流程。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报告,认定平台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平台资质审核义务,需承担30%赔偿责任,共计1.05万元;平台运营方承担70%主责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以及第500条关于合同履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提醒职场人士警惕婚恋平台骗局,建议企业建立平台合作审核机制,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必要时通过司法鉴定固定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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