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女子虚构虚拟币项目骗取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女子虚构虚拟币项目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某,后被卷入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虚拟币投资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添加自称某市金融监管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某为好友。对方以能获取虚拟币投资内部渠道为由,要求张某某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通过QQ沟通后,李某某引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拟币交易APP,声称可获得跨境收益返佣。在要求屏幕共享验证账户过程中,张某某将银行卡绑定至APP,后发现账户被操控导致资金被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回全部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纠纷,称APP操作记录可证明资金流向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数据证据,张某某提供QQ聊天记录、APP操作截图及跨境资金流水凭证。公司方提出异议称截图存在篡改可能,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通过资金流向追踪发现,涉案账户存在频繁划转特征,与正常投资行为存在明显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某使用婚恋平台获取信任后,利用虚拟币投资名义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存在监管失职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身份的诈骗陷阱,投资前应核实对方资质。虚拟币交易需注意资金流向异常,保留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平台运营方应对用户身份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