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婚恋平台遇征信诈骗损失3.5万

待业人员婚恋平台遇征信诈骗损失3.5万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平台遇征信诈骗损失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社交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婚恋对象,后因征信问题陷入网络借贷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社交平台添加'李某'为好友,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推荐'XX贷款'APP。李某谎称可操作贷款征信,诱导张某某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初期返还2000元获取信任。后以需支付保证金为名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未察觉异常即操作转账,最终APP被平台下架后发现系诈骗平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审核不严导致受骗,要求全额追偿;公司辩称仅提供社交匹配服务,未参与借贷流程,且已下架涉事APP,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架公告,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经核实涉案APP确系非法平台,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且存在推广高风险金融产品的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约2.1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1173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第42条,结合平台运营方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的过错程度认定责任比例。

【分析启示】社交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用户应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资质。虚拟币转账存在资金追索难题,建议优先选择银行账户交易。发现涉诈APP应立即向网信部门举报,保留短信截图等电子证据。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