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遭冒充银行人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遭冒充银行人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家政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3个月,后因所谓退款理赔纠纷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线下街面广告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工作人员以'银行升级需转账验证'为由,通过QQ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称其账户存在异常需配合退款操作。公司内部资金多级拆分流程导致张某某误信,先后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退款场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客户自主操作,且已提供服务应抵扣费用,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截图、银行转账凭证及公司门店照片。公司仅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未能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实地走访发现公司实际经营规模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扣除主张的合理服务费用0.7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以虚假事实实施民事欺诈的规定,及《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证据证明公司存在隐瞒真相、诱导转账的欺诈行为。
【分析启示】老年人群体需警惕'银行人员'身份冒充,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必要时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家政公司应规范资金管理流程,避免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