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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婚恋平台贷款刷流水被骗3.5万元

【标题】待业者婚恋平台贷款刷流水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待业人员,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招聘人员,后陷入贷款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人事的李某。对方以招聘客服为由,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贷款3.5万元并刷入指定账户,承诺可协助通过贷款审批。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用于非法资金流转,遂报警。警方查明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利用屏幕共享功能操控贷款流程,导致张某某征信受损。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并要求全额退款及征信修复,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追回部分款项,拒绝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公司仅提供李某离职证明。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追踪证据,认定公司存在管理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贷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1.2万元,驳回征信修复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民法典》第179条关于民事责任承担的规定;《劳动法》第8条用人单位管理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需警惕婚恋平台兼职陷阱,核实招聘资质时应要求查看营业执照。涉及贷款操作时务必确认资金流向合法性,保留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应对员工信息严格审查,防范冒名诈骗风险。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