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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诱导虚拟币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交友诱导虚拟币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2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拟币交易平台)因投资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分析师的'李老师',对方以能修复征信为由推荐虚拟币投资项目。在微信沟通中,李老师诱导张某某脱离平台进行多级资金拆分操作,先后通过银行卡转账1.2万元、微信支付2.3万元。5月初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后报警,警方查明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资金抽逃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能力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要求脱离平台交易,且已签订电子合同,认为张某某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128条微信聊天记录截图、5次银行转账凭证及虚拟币交易记录。公司仅提供格式化电子合同及所谓'投资导师'资质证明。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拆分流程是否符合金融监管规定,及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金融诈骗,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遭遇账户冻结时应及时保存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对于要求脱离正规平台交易的异常操作要保持高度警觉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