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判退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判退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公司高管,被诱导参与教育培训及征信修复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李某。对方以公司名义邀请其参加'征信修复'培训,承诺可帮助解决贷款征信问题。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李某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所谓教育培训项目系虚假APP,且对方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进行'操作演示'。转账后李某失联,张某某无法提现且发现收款账户非公司对公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款项系个人借贷关系,且未授权李某开展相关业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支付宝转账凭证、虚假APP截图及屏幕共享记录。公司未能出示与李某的授权文件及业务合同,对转账凭证真实性未提出实质质疑。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中李某使用公司职务头衔的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约3.5万元款项,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效力规定,以及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结合《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