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误信虚假APP遭领导诈骗维权案
【标题】老年人误信虚假APP遭领导诈骗维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求职,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文职工作。后收到自称公司领导的微信消息,要求其下载名为'XX财务系统'的虚假APP并垫付3000元'保证金'。对方伪造政府工作证照片,以'返佣'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5万元,再转账至指定账户。提现时发现平台异常,立即报警并保留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招聘人员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发布渠道,未参与交易流程,认为属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招聘平台后台数据确认该职位真实存在,但未显示身份验证环节。通过技术鉴定发现'XX财务系统'APP与公司官方应用无任何关联。双方就转账过程是否存在公司员工诱导进行举证,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司内部称呼并提及虚假项目名称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约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信息,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时需注意截图时间戳和原始载体保存。平台方应完善实名认证和风控机制,避免成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