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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专员骗取3.5万元贷款保证金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专员骗取3.5万元贷款保证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由,引导张某某在直播带货中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所谓'贷款服务产品',并要求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费用。后李某以需现金交付为由,诱骗张某某前往指定地点交钱,期间多次要求点击陌生链接查看'办理进度'。张某某按指示支付款项后,李某失联。平台保存的监控视频显示李某在直播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且资金通过境外账户流转。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罪,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与公司无关。双方对资金流向及平台责任认定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微信聊天记录、直播录像、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等电子数据。公司提交了平台用户协议,称已尽到警示义务。张某某出示了李某伪造的工作证及虚假承诺截图。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直播过程中李某是否构成虚假宣传,以及平台是否对交易行为存在监管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严格审核用户资质需承担30%连带责任,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5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44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警惕虚假贷款服务陷阱。建议消费者核实贷款资质,避免点击陌生链接。电子数据需及时固定保存,发现诈骗应立即报警并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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