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获支持
【标题】求职者遭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通过线下招聘入职遭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市人才市场遇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以高薪职位为诱饵要求下载虚假招聘APP并办理贷款征信。李某伪造公司文件,诱导张某某将约3.5万元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期间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多次要求其支付'保证金'和'手续费'。张某某按指示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后发现账户异常,立即报警并保留全部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招聘诈骗行为,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个人私下交易,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但无法解释为何使用公司名义进行欺诈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虚假APP界面截图及银行流水,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虽提交员工考勤记录,但无法证明与张某某存在真实用工关系,且对关键证据的矛盾点作出合理解释不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款项2.8万元,剩余部分因未提供完整证据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电子数据规定》第25条电子证据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线上招聘中的'安全账户'陷阱,确认企业资质时应核查工商信息。劳动者遭遇资金要求时需及时固定证据,通过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账户。对虚假APP操作应保持高度警惕,避免屏幕共享泄露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