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个体经营者冒充征信修复人员骗3.5万元被仲裁支持

个体经营者冒充征信修复人员骗3.5万元被仲裁支持

【标题】个体经营者冒充征信修复人员骗3.5万元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征信修复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非法索要费用,公司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对方谎称可代办征信修复业务。在获取张某某身份证信息后,以需缴纳'培训退费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微信转账约3.5万元。期间,对方伪造公共服务办理场景,诱导张某某在涉案APP上填写虚假资料。后该APP被下架,张某某发现系诈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及培训退费事实,构成精准信息诈骗;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所谓'服务协议',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涉案APP下架公告。公司仅提供模糊的'服务说明'截图,无法证明业务真实性。仲裁委结合资金流向追踪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3.5万元,并承担仲裁费用。同时认定公司通过微信平台实施的精准信息诈骗行为已构成违法。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强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骗局,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资质。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保留微信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涉案APP下架后及时向网信部门举报。对于要求预付费用的所谓'公共服务',需谨慎核实真实性,避免陷入精准诈骗陷阱。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