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贷款专员骗3.5万元遭诈骗
【标题】待业人员被贷款专员骗3.5万元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因失业通过短信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对方谎称可代办医疗养老相关资质证书。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虚假网站且账户已被冻结,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财产损失,公司辩称其仅为中介平台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双方对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及短信内容真实性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及短信记录,确认张某某曾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鉴定机构验证该平台为虚假网站,公司未能提供有效服务凭证,且承认未核实客户身份信息。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规定,一方以虚假陈述诱使对方实施民事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短信诱导转账,核实平台资质及服务内容。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支付凭证,通过司法途径追偿。用人单位需完善客户身份审核机制,防范虚假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