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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遇高收益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遭遇高收益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因轻信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陷入非法集资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校园论坛接触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养老地产投资项目',该公司宣称年化收益率达24%且本金绝对安全。在客服人员诱导下,张某某分三次通过微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次日,对方以'验证资质'为由要求其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诱导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资金被转至境外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但因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维权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骗取资金,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行为,且已通过微信沟通确认交易细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公司承认存在宣传误导但否认诈骗意图。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跨境流转证据及诱导开启屏幕共享的异常操作记录

【仲裁结果】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及第1165条,认定公司存在重大欺诈行为,支持张某某主张的本金返还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养老地产'等高收益投资骗局,核实企业资质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查询。遭遇要求验证码、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并报警。建议大学生群体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避免轻信网络投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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