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缴费被逼转虚拟币提现失败维权
【标题】学员缴费被逼转虚拟币提现失败维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产生纠纷,公司涉嫌通过虚假APP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平台报名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技能培训班,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被诱导下载名为'教育通'的虚假APP。APP内工作人员冒充贷款专员,以办理贷款审批为由要求提供银行卡验证码,并声称需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才能提现。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并诱导转账构成诈骗;公司辩称双方存在教育培训合同关系,虚拟币操作属学员自主行为。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虚拟币转账的法律效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APP界面截图、转账凭证及与所谓'贷款专员'的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文本,无法说明虚拟币通道的合法性。仲裁员重点审查电子证据真实性,确认公司虚假宣传及诱导行为与资金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并承担维权成本,但未支持张某某要求赔偿利息损失的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
【分析启示】警惕培训机构以贷款审批为名要求验证码;电子证据需通过哈希值校验等技术手段证明真实性;虚拟币交易因缺乏监管易成诈骗工具,应严格核实资金流向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