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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诱导征信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诱导征信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自称客服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通过平台贷款约3.5万元用于还款。李某伪造贷款审批通过凭证,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进行'操作指导',后以先行返还部分利息为诱饵,逐步骗取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核查中发现李某账号异常,但因证据链不完整未能及时阻断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平台监管责任导致损失,公司则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与企业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平台运营数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风控证据。张某某出示通话记录及二维码收款凭证,公司以'非官方渠道'为由质疑证据效力。仲裁委结合平台封停涉案账号记录,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40%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6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网络安全法》第41条平台责任条款;《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平台风控机制,员工应警惕婚恋场景中涉及征信修复的异常要求,重要交易必须通过官方渠道完成。证据保全需注意电子数据完整性,建议及时固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