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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虚假APP诈骗索要赔偿获支持

【标题】待业人员遭虚假APP诈骗索要赔偿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失业期间遭遇网络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求职平台遇到自称某银行客服的人员,以可代办社保缴纳为由诱导下载'金融通'虚假APP。对方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后,通过支付宝分6笔转账约3.5万元至所谓'保证金'账户。后张某某发现该APP与正规金融机构无关,且账户频繁出现异常转账记录,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诱导下载虚假APP的过错,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已尽到平台审核义务,且张某某未按流程核实对方身份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APP注册界面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与冒充客服的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平台入驻协议未能证明尽责。仲裁委要求双方进行账户流水比对,发现涉案账户存在资金多级拆分特征,最终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诈骗责任认定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资质审查义务,个人需提高对'代办服务'类诈骗的识别能力,发现异常资金流动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留证据链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