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民警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低价商品为诱饵,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转账5000元'保证金'。后李某以'案件办理'为由分四次骗取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查看'案件材料'。转账后李某失联,平台经核查发现异常后封停涉案账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李某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案件办理'服务,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虚拟币支付凭证及平台封号通知,李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佐证交易真实性。仲裁员重点审查电子证据完整性及平台风控记录,确认李某使用非实名账户实施诈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虚构公检法身份,以虚假商品办理为由骗取虚拟币,裁决解除交易关系并返还全部款项,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效力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警惕冒充公检法诈骗,建议核实对方身份信息。虚拟币转账存在资金追索难题,应优先选择银行转账并保留支付凭证。遭遇诈骗应及时向平台举报并报警,电子证据需保证原始性以提高维权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