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诱导投资被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诱导投资被诈骗
【基本信息】婚恋平台用户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纠纷申请仲裁,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股票荐股及非法占有目的认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股票投资APP。在李某引导下,张某某分三次向公司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用于投资,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APP无法提现,遂要求退款遭拒。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非法占有资金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用户自行操作失误,且已提供所谓'理财方案',否认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张某某提供银行流水和APP内对话截图,证明资金流向及虚假身份。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资金用途,且APP服务器地址无法溯源。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婚恋平台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裁决返还投资款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诱导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建议留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及时通过司法途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