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征信修复人员微信诈骗3.5万元被揭穿
【标题】冒充征信修复人员微信诈骗3.5万元被揭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为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商品时,被'征信修复'广告吸引。通过客服微信添加'工作人员'后,对方以可修复征信为由要求其下载'金融管理服务'APP并转账3.5万元。期间对方通过电话和微信多次声称需支付保证金、手续费,最终在未提供任何资质证明的情况下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电商平台投诉并报警,但资金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尽审查义务,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未参与具体交易,且已配合警方调查。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及平台责任边界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补充资金流向明细及平台投诉记录,公司提交了客服话术模板及用户协议。经技术鉴定,聊天记录存在被篡改痕迹,但部分转账时间与平台异常数据吻合。仲裁员实地走访电商平台,确认其未对涉事客服进行实名认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退回2.8万元款项,张某某需自行承担0.7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法典》第1165条及《电子商务法》第38条,结合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宣传陷阱,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需进行固证处理。电商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制度,发现异常交易需及时冻结账户并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