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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精准诈骗3.5万元员工仲裁胜诉

【标题】婚恋平台精准诈骗3.5万元员工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引发纠纷,案件被仲裁委员会受理。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与自称高收入人群的李某建立关系。李某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张某某通过短信链接进入伪造的借贷平台,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获取验证码。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至第三方支付账户,后发现资金被转至境外账户,遂向平台所属公司主张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需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平台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不构成违法。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平台运营数据及用户审核记录。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平台存在诱导性宣传;公司反驳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但无法提供有效用户身份核验材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尽合理审核义务,对用户精准诈骗行为存在监管过失,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的70%。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完善用户身份验证机制,避免成为诈骗工具;用户需警惕网络交友中的资金风险,及时固定证据并维权。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