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被冒充银行人员骗验证码损失3.5万元

员工被冒充银行人员骗验证码损失3.5万元

【标题】员工被冒充银行人员骗验证码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企业主指派其办理公共服务缴费业务,遭遇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电信诈骗,造成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公司内部QQ群收到'银行客服'消息,称其账户存在异常需立即验证。对方以企业主名义要求提供支付密码及动态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操作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账户系伪造,遂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导致损失,公司辩称其仅负责业务安排,具体操作由员工自主完成,且未收到诈骗通知。

【仲裁过程】仲裁员调取银行流水及QQ聊天记录,确认转账系受骗所致。公司虽提交内部通讯记录,但无法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张某某提供的证据形成完整链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80%责任,赔偿2.8万元,张某某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偿。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刑法》第266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员工在履职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资金操作审批制度,员工遇异常情况需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证据。遭遇冒充公检法等身份诈骗时,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避免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扩大损失。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