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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诱导网贷提现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诱导网贷提现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注册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涉案APP误导参与网络借贷活动,因诈骗行为导致经济损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高收益投资'为名引导其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APP办理网贷,承诺先垫付商品款后返佣。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资质后,李某诱导张某某将网贷提现的3.5万元转至指定账户,后以'返利需缴纳手续费'为由持续要求转账,最终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立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身份构成连带责任,某科技有限公司则称仅提供技术平台,用户行为由李某个人实施。双方对是否存在平台审核失职及转账行为与诈骗的因果关系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服务协议条款。经质证,仲裁委认定李某冒用平台名义实施诈骗行为与APP运营方存在管理漏洞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合计返还约1.0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2条表見代理制度,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虚假投资诱导;网络贷款用户应核实资金流向,避免轻信'先垫付后返佣'话术,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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