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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投资老师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投资老师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用户发生纠纷,案由涉及虚假投资理财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添加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推荐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APP。李某伪造医疗服务资质,声称可提供跨境资产托管服务,通过社交平台指导张某某分6笔转入约3.5万元。后因提现受阻且APP无法登录,张某某发现所谓'投资老师'实为诈骗分子,遂向平台索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需全额赔偿;平台辩称用户主动下载APP且未签订合同,仅承担平台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支付记录、APP注册信息及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轨迹。平台未能提供有效风控证据,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其多次要求核实资质未获回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的70%,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22条: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有过错方应赔偿实际损失;《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经营者不得编造虚假信息诱骗消费者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质审核,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账户。投资者遇所谓'投资老师'应核实资质,保留转账记录和聊天证据,发现诈骗要及时报警并主张民事赔偿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