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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养老项目被骗3.5万元仲裁胜诉

【标题】张某某养老项目被骗3.5万元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件涉及医疗养老诈骗,仲裁机构为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网友,对方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推荐所谓'医疗养老项目'。张某某被误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场所,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后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未取得相关资质,所谓征信修复服务系虚构,且平台账号已注销。企业主李某以'政府合作项目'为由持续诱导转账,直至2024年8月张某某察觉骗局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虚假养老平台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被申请人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否认存在诈骗行为。核心争议在于企业主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合同效力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数据,核实企业主李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事实。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确认资金流向,结合公共服务办理场景特征,认定存在虚构资质行为。被申请人未提供实际服务证据,申请人提供的合同协议及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费用并支付利息,认定企业主李某等人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合同可撤销的规定;《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分析启示】办理养老服务需核实资质,警惕所谓'政府合作'话术。遭遇诈骗应立即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止付。第三方支付平台可协助冻结涉案账户,但需注意止付时效性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