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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职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婚恋平台遭遇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虚假投资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项目的李某某。对方以'政策补贴'为由要求其通过信用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并承诺3日内返还1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仅收到2000元退款,后续多次要求'补办手续'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脱。经资金流向追踪,发现该账户实为第三方虚拟币交易平台注册的空壳公司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交易,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撑,对账户实名信息真实性不知情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提供账户实名认证材料,张某某出示的对话记录显示对方使用伪造的公职人员身份标识。仲裁员调取银行流水发现资金最终流向境外虚拟币交易所,认定存在明显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2.8万元本金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追诉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身份核验义务,用户需警惕'政策补贴'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资金流动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需注意完整性与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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