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平台诈骗员工被索要充值资金被冻结
【标题】虚假平台诈骗员工被索要充值资金被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陌生短信链接进入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网络借贷平台,被冒充财务人员的团伙成员以'充值入金可获高额返利'为由诱导转账。平台账户在张某某转账后突然异常,无法提现且APP被强制下架,第三方支付记录显示资金被转至多个异常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且账户异常系诈骗行为导致,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转账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主操作,平台运营正常,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记录,比对涉案APP下架时间与转账时间关联性。通过电话录音证实财务人员使用虚构话术诱导操作,结合张某某提供的短信链接截图及账户异常截图,确认存在网络借贷场景下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返还张某某3.5万元转账款项,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借贷场景中需警惕虚假平台诱导充值,保存短信链接、支付记录等电子证据。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完善风控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及时冻结账户。本案因证据链完整,诈骗行为与资金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而支持维权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