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征信修复骗局致张某某3.5万元损失
【标题】婚恋平台征信修复骗局致张某某3.5万元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从事教育培训业务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添加名为'李经理'的用户后,被诱导参与征信修复培训。对方声称可通过教育培训解决征信问题,要求支付3.5万元课程费用。张某某使用信用卡在电商平台支付后,发现所谓培训课程实为虚假宣传,且无法提现资金,遂向平台投诉未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实施诈骗,公司则称其为正常教育培训业务,支付记录和聊天记录真实性存疑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凭证、平台对话截图及培训宣传资料。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支付记录与教育培训场景,认定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合作方资质严格审查,消费者应核实机构资质和课程内容,保留支付记录等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取证方式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