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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司虚假平台诈骗学员3.5万元被判退款

【标题】教育公司虚假平台诈骗学员3.5万元被判退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申请仲裁,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报名参加'区块链金融技能培训',课程费用需通过虚拟币通道支付。公司工作人员以'保本高收益'为由诱导其转账,期间多次通过短信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查看'投资系统'。后该公司突然封停相关账号,声称平台系统故障无法退款,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并无正规金融资质且无法正常登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属正常商业合作且已承诺分期返还。双方对资金流向及平台真实性存在根本分歧,公司否认存在还款意愿但无法解释虚拟币通道异常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及短信记录,要求公司提供课程服务凭证。公司提交的所谓'教学视频'经鉴定存在剪辑痕迹,证人证言显示部分团伙成员曾承认虚构项目。仲裁员现场演示监控视频中出现的屏幕共享操作流程,确认资金被转入境外虚拟币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教育名义包装的非法集资陷阱,保留转账凭证及平台交互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流向应及时报警,勿轻信所谓'屏幕共享'操作。仲裁中需重点证明平台虚假性及资金被非法占有事实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