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骗局诱导扫码付款致账户冻结
【标题】中奖骗局诱导扫码付款致账户冻结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财务岗位时,被冒充贷款专员的李某以'中奖领奖'为由诱导。李某声称其所在公司需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办理贷款业务,要求张某某配合提供账户信息并进行屏幕共享。张某某按指示在手机支付平台扫码付款3.5万元后,发现账户异常冻结,随即报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假投资平台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追偿损失;被申请人辩称不知情且已配合警方调查,认为员工个人行为不应由公司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招聘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发现李某使用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虚构贷款场景。财务人员证言显示公司从未要求员工进行屏幕共享操作。经质证,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被冒充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损失,申请人因未核验对方资质承担3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身份验证流程,警惕虚假贷款场景诈骗。求职者需核实招聘方资质,避免轻信中奖等网络诱饵,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