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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荐股诈骗致提现受阻

【标题】婚恋平台荐股诈骗致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被诱导参与虚拟币投资理财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的企业主李某。李某以股票荐股为名,谎称掌握内幕消息,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购买虚拟币。后因市场波动导致账户冻结,公司以'系统升级'为由拒绝提现,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但已超时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属正常投资亏损,且张某某未及时关注账户变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公司提供虚假投资协议。仲裁员重点审查虚拟币交易流程及资金流向,认定关键证据链存在断裂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投资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虚拟币交易需核实平台资质,投资前签订书面协议。证据保存时效对维权结果影响重大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