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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中虚假代购诈骗案

【标题】婚恋交友中虚假代购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纠纷案,案由为婚恋平台遭遇精准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进出口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代购海外奢侈品为由,诱导其在某电商平台注册账号并使用信用卡支付3.5万元定金。期间李某通过视频通话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谎称需要实时核对商品信息。张某某因轻信对方身份,未及时察觉异常,最终发现李某实为职业骗子,但因错过电商平台紧急止付窗口,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企业主实施精准信息诈骗,且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属于非法占有目的的明示。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交易过程,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进行大额支付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电商平台电子数据固定证明。公司方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李某伪造企业资质、诱导开启屏幕共享等异常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仲裁委认定诈骗行为构成,但平台已履行基本审核义务,张某某未及时止损导致损失扩大。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诈骗高发区,应警惕虚假身份代购陷阱。遭遇要求共享屏幕等异常操作时应及时终止。建议平台加强资质审核,用户需留存完整支付记录并尽快报警,避免错过止付时效。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