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钱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钱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婚恋平台用户遭遇虚假身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李女士'的女性。对方以购房需缴纳定金、虚拟币投资为由,通过平台私信诱导张某某添加微信并进行视频通话。期间要求其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向指定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经核实'李女士'身份信息造假且平台无法提供用户真实身份资料,张某某报案无果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用户私下交易风险应自行承担,且已公示免责条款。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涉案账号存在频繁更换头像、IP地址异常等行为。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平台聊天记录,公司出示用户协议及审核流程说明。仲裁员重点审查平台是否履行身份核验义务及服务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有效履行用户身份审查职责,对张某某主张的2万元损失予以支持,但因部分转账行为发生于平台服务期外,故对剩余金额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落实实名制管理,防范用户出租出借账户等风险。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用户应警惕线上转账风险,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虚拟币交易缺乏监管,易成诈骗工具,平台责任认定需结合具体服务内容与管理措施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