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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警察索要转账遭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警察索要转账遭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认识自称公检法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协助办理退款理赔为由,诱导张某某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主张公司存在管理失职。

【争议焦点】张某某称公司推荐婚恋平台致其被骗,公司辩称未参与任何诈骗行为且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报警回执。公司主张聊天记录无法证明平台关联性,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投资协议。仲裁委结合证据认定存在管理漏洞,但未完全支持张某某诉求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法定赔偿金

【法律依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及《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员工因履职行为产生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建议企业强化员工婚恋交友安全教育,劳动者需提高警惕避免第三方平台诈骗,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