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点击诈骗链接遭资金快速转移
【标题】学生点击诈骗链接遭资金快速转移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企业。本案系因电信网络诈骗导致财产损失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送的短信,称其消费记录存在异常需办理退款。短信内嵌链接诱导点击后,弹出所谓'平台客服'窗口,要求共享屏幕验证身份。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配合操作,诈骗团伙通过屏幕共享获取其银行账户信息,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在3分钟内将约3.5万元转入关联账户。事后张某某发现资金异常,报警并调取银行流水确认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到信息审核义务,短信链接诱导其泄露敏感信息导致损失;公司辩称已履行平台告知义务,实际诈骗行为由第三方实施,且张某某存在操作失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短信发送记录、第三方支付平台操作日志及银行流水。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张某某提交的屏幕共享截屏与支付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仲裁员要求平台调取后台数据确认是否存在诱导行为,最终确认公司系统存在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张某某2.45万元损失,其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应加强短信营销合规管理,防范被不法分子利用。同时提醒公众特别是学生群体,面对'退款理赔'等话术要保持警惕,切勿随意共享屏幕。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银行流水、通话记录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