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求职者被冒充招聘人员骗转虚拟币要求退款遭拒

求职者被冒充招聘人员骗转虚拟币要求退款遭拒

【标题】求职者被冒充招聘人员骗转虚拟币要求退款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诈骗纠纷申请仲裁,案由涉及虚拟币转账及退款请求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QQ群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专员,对方自称HR王某以高额培训费为由要求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未核实公司资质,通过虚拟币平台完成转账后,对方以'课程未开始'等理由拖延退款,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且QQ号已注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已提供线上培训服务,交易具有真实性,且虚拟币转账无法追回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培训服务证据,但仅提交网站截图显示有课程页面。张某某出示QQ聊天记录及虚拟币转账凭证,公司无法证明实际履行服务义务,亦未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明。仲裁委采纳张某某提供的电子证据,但认定部分转账用于非诈骗用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虚拟币转账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利用网络从事诈骗活动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信息,避免轻信陌生QQ账号。虚拟币交易需保留转账记录及聊天证据,发现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平台应加强招聘账号真实性审核,防止虚假信息传播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