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年人投资诈骗案:高收益陷阱引纠纷

老年人投资诈骗案:高收益陷阱引纠纷

【标题】老年人投资诈骗案:高收益陷阱引纠纷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产生争议,张某某主张被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项目'为名,承诺年化收益达30%。李某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支付课程费用,要求线下签订合同并脱离平台交易。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分三次转账合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学资质且无法联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公司资质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正常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公司承认曾提供虚假资质证明但强调已履行合同义务。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协议,但电子证据真实性存疑。经调查发现公司注册地址为空置,资金流向显示款项转入个人账户而非企业对公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尽合理核实义务,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及《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电子数据司法解释第14条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核实机构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避免线下脱离平台交易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